中心介绍  泉州市锅炉节能检测中心隶属于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,成立于2007年3月,是我省目前唯一一家锅炉节能专项技术服务机构,能够全面地开展锅炉能耗测试、锅炉节能诊断、锅炉节能规划、锅炉节能效益评估及锅炉节能技术改造工作。  中心成立以来,已为我市近三百家锅炉使用单位锅炉进行了热平衡、电平衡、水平衡测试,为锅炉使用单位提出合理化节能建议,建立锅炉节能示范工程,节约标准煤近万吨,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果。     本中心设有综合业务部、质量管理部、节能规划部、检验室等部门,现有技术人员12人,其中大学以上学历6人,硕士研究生1人,高级工程师1人,工程师4人。中心拥有在线检测仪器设备18台套,仪器设备配备齐全,可开展 1、煤、燃料油、介质油、汽、水、树脂、垢样等能源品质检验; 2、耗能设备节能检测;锅炉燃烧效率的测定; 3、节水、节电、节煤等节能产品的效果评价; 4、供热(冷)管道和设备保温效果的评定; 5、建设项目锅炉节能评估; 6、节能诊断、节能规划、节能仲裁、节能咨询、节能技术改造等服务项目。  为保证工作质量,中心严格按照《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不断完善《质量手册》、《程序文件》和《作业指导书》,严格执行检测工作规范和标准,以确保测试工作的真实、准确、可靠;为政府和企业提供锅炉节能技术服务。 
福建省泉州市锅炉节能检测中心办公室职责: (一)负责起草中心计划、总结、报告、有关规定及通知和各项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。协调中心各科室的业务协作关系。 (二)组织安排召开各种会议,负责会议的通知和记录,整理印发会议纪要,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,并及时准确地向领导汇报或提出报告。 (三)负责处理上级机关的文件、信函、指示,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机关汇报。管理、调研、文书、接待、打印及各科室报刊杂志的订阅分发工作。 (四)负责劳动纪律、工资、劳动保护、人事、保卫等管理工作。协助做好全中心设施和环境的维护、修理和管理。 (五)负责财务管理,编报财务预算、决算、审核报销票据、办理日常收支、本单位工资、福利、保险等相关工作。 (六)负责本单位职工具体人事和考勤管理的工作。 (七)负责采购、保管、发放、回收、统计等组织和管理工作。 (八)负责水、电、燃料、通讯等消耗的管理工作。 (九)负责安排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(十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质量管理科职责: (一)在主任及分管副主任直接领导下,负责完成各类检验检测任务,并对检验检测质量负责。 (二)负责检验检测业务的受理、负责编制检验检测有关的实施细则。对检测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,不断改进和提高检验检测水平。 (三)建立健全检验检测规程,并严格按规程进行检验检测。 (四)认真负责做好检验检测工作,并保证检验记录真实、准确、公正、清晰。 (五)负责检验室有关档案工作。作出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,协助完成新购买仪器设备的安装、调试和验收;编制仪器设备维修、降级和报废报告。 (六)负责所使用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,使其符合技术要求,保证检验检测准确度,定期对仪器、设备进行检修保养、检定校正。 (七)负责各种标液、试剂等实验必须药品的配置,并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。 (八)负责协同处理与其他科室的业务协作关系。 (九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节能规划科职责: (一)在主任及分管副主任直接领导下,负责完成各类节能规划任务,并对节能规划质量负责。 (二)收集分析整理国内外锅炉节能发展的信息,资料,收集各方面的意见,为领导在中心发展决策提供参考。 (三)负责组织、编制、修订全市锅炉节能中长期发展规划。 (四)负责指导和协调锅炉使用单位能源计量体系的建设。 (五)负责锅炉节能政策宣传。 (六)负责组织实施锅炉节能诊断、锅炉节能规划、锅炉节能效益评估。 (七)负责指导,协助企业完成锅炉节能技术改造。 (八)负责协同处理与其他科室的业务协作关系。 (九)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综合管理科职责 (一)负责拟订中心业务发展规划。 (二)负责建立中心项目库、专家库。 (三)负责受理中心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业务,并负责实施。 (四)负责锅炉节能新技术,新产品引进和推广。 (五)负责中心业务范围拓展工作。 (六)负责组织中心对外交流工作。 (七)负责协同处理与其他科室的业务协作关系。 (八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|